举报说明
一、本网站受理举报的范围
1、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受理的党员、基层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相关规定,应当由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受理的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司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公司决定、制度、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本网站受理举报的办理
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实行分级办理。
三、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注意事项
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红枫路5号。
举报电话:0871-63513302、0871-6357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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