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十条禁令(试行)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1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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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电总容量达到50KW及以上或者用电设备达到5台及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编、审、批”程序完善合法有效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禁止无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或不按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竣工验收或分段验收。禁止临时用电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三、临时用电系统的安装、改造、拆除、检修、维护以及日常搭接(拆除)线路,必须由专业持证电工实施。禁止非专业人员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四、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不可避免需要带电作业时,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发同意的作业许可、安排有专业业务能力的专人监护、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实施。禁止任何人员未经许可擅自带电作业。

五、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独立的一级配电柜(检修项目除外),禁止将未装有漏电断路器的变压器低压出口配电箱或者发电机组出口断路器代替一级配电柜(室)使用。

六、两级漏电保护功能必须可靠、有效,与其保护对象匹配。禁止使用漏电参数与漏电保护对象不匹配的漏电断路器或者手动能够调整漏电参数的漏电断路器或者人为拆除漏电保护功能。

七、移动使用的电动设备或者灯具电源线,必须选用铜芯橡套软电缆。禁止使用花线、塑料线、扁平线或者塑料护套线作为移动设备或者灯具电源线。

八、施工现场照明开关箱与动力开关箱必须分别设置,照明灯具必须选用具有防护外壳的灯具或者灯带。禁止照明与动力合用一个开关箱,禁止使用带电体外露的灯具(如简易碘钨灯)。

九、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共用一个配电系统时,必须加装三相四极的双电源切换联锁装置。禁止发电机与外部电网并列运行。

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使用的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等主要设施设备必须由各子公司统一配置,配置标准必须为符合方案、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禁止以“以包代管”的方式由劳务分包单位自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