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引入类似“驾照记分”模式管理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行为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9-15 浏览: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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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住建部出台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文件,引入类似对驾驶证记分的方法,量化管理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文件规定,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文件逐项列出了记分标准。

      今后,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对项目经理的履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违反质量安全行为时,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还要对相应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次;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行政处罚及记分情况会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质量管理部  赵鸿高/供稿)